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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常规酱卤制品加工技术
一、酱卤制品种类
酱卤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糟肉类三大类。
(一)白煮肉类及其特点
白煮也叫白烧、白切。白煮肉类可以认为是酱卤肉类未经酱制或卤制的一个特例,是肉经(或不经)腌制,在水(盐水)中煮制而成的熟肉类制品。一般在食用时再调味,产品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料肉固有的色泽和风味。其特点是制作简单,仅用少量食盐,基本不加其他配料;基本保持原形、原色及原料本身的鲜美味道;外表洁白,皮肉酥润,肥而不腻。白煮肉类以冷食为主,吃时切成薄片,蘸以少量酱油、芝麻油、香醋、葱花、姜丝等。其代表品种有白切肉、白斩鸡、白切猪肚、盐水鸭等。
(二)酱卤肉类及其特点
酱卤肉类是在水中加入食盐或酱油等调味料和香辛料一起煮制而成的熟肉制品,是酱卤制品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制品,其特点是色泽鲜艳,风味各异,主要制作工艺大同小异,只是在具体操作方法和配料的量上有所不同。根据这些特点,酱卤肉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种:
1、酱制品
酱制品亦称红烧或五香制品,是酱卤肉类中的主要制品,也是酱卤肉类的典型产品。这类制品在制作中因使用了较多的酱油,以致制品色深、味浓,故称酱制。又因煮汁的颜色和经过烧煮后制品的颜色都呈深红色,所以又称红烧制品。另外,由于酱制品在制作时使用了八角、桂皮、丁香、花椒、小茴香五种香料,故有些地区也称这类制品为五香制品。
2、酱汁制品
酱汁制品以酱制为基础,加入红曲米使制品具有鲜艳的樱桃红色。酱汁制品使用的糖量较酱制品多,当锅内汤汁将干、肉开始酥烂准备出锅时,将糖熬成汁直接刷在肉上,或将糖撒在肉上。酱汁制品色泽鲜艳喜人,口味咸中有甜。
3、蜜汁制品
蜜汁制品的烧煮时间短,往往需油炸,其特点是块小,以带骨制品为多。蜜汁制品的制作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待锅内的肉块基本煮烂,汤汁煮至发稠,再将白糖和红曲米水加入锅内。待糖和红曲米水熬至起泡发稠,与肉块混匀,起锅即成。第二种是先将白糖与红曲米水熬成浓汁,浇在经过油炸的制品上即成(油炸制品多带骨,如大排、小排、肋排等)。蜜汁制品表面发亮,多为红色或红褐色,制品鲜香可口,蜜汁甜蜜浓稠。
4、糖醋制品
糖醋制品的制作方法基本同酱制品,配料中需加入糖和醋,使制品具有甜酸味。
5、卤制品
先调制好卤汁或加入陈卤,然后将原料放入卤汁中。开始用大火,待卤汁煮沸后改用小火慢慢卤制,使卤汁逐渐浸入原料,直至酥烂即成。卤制品一般多使用老卤。每次卤制后,都需对卤汁进行清卤(撇油、过滤、加热、晾凉),然后保存。
(三)糟肉类及其特点
糟肉类是用酒糟或陈年香糟代替酱汁或卤汁制作的一类产品。它是肉经白煮后,再用“香糟”糟制的冷食熟肉类制品。其特点是制品胶冻白净,清凉鲜嫩,保持原料固有的色泽和曲酒香味,风味独特。但糟制品由于需要冷藏保存,食用时又需添加冻汁,故较难保存,携带不便,因此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著名的糟肉类有糟肉、糟鸡、糟鹅等。
酱卤制品中,酱与卤两种制品特点有所差异,两者所用原料及原料处理的过程相同,但在煮制方法和调味材料上有所不同,所以产品特点、色泽、味道也有所不同。在煮制方法上,卤制品通常是各种辅料煮成清汤后将肉块下锅以旺火煮制;酱制品则将肉和各辅料一起下锅,大火烧开,文火收汤,最终使汤形成浓汁。在调料使用上,卤制品主要使用盐水,所用香辛料和调味料数量不多,故产品色泽较淡,突出原料原有的色、香、味;而酱制品所用香辛料和调味料数量较多,故酱香味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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